溫度記錄器 AD-5326T


特點:

可記錄溫度資料,並連接電腦將記錄數據儲存為檔案
最多可將 525,600 筆溫度資料記錄於溫度資料記錄器的內部記憶體中(※1)

AD-5326T 可記錄機身內建溫度感應器的單通道溫度數據,若連接另售的外接溫度感應器,則可記錄內建與外接感應器的兩通道溫度數據
(※1)記錄資料數量取決於約 1 年的電池壽命。若以 1 分鐘記錄間隔進行 1 年記錄,將可在內部記憶體中儲存 525,600 筆資料。
・防滴設計,相當於 IP54 等級(未連接外部溫度感應器與 USB 通訊線時)
・透過 USB 通訊線 將主機與電腦連接,可將已記錄的溫度資料儲存至電腦(儲存檔案為 CSV 格式,部分瀏覽器可能為 TXT 格式)。資料記錄間隔可從 1 分鐘(00:01)至 12 小時(12:00) 之間,以 1 分鐘為單位設定
・連接外部溫度感應器後,可同時記錄 內建與外部溫度感應器的 2 通道溫度資料
AD-5326T:需另購外部溫度感應器(型號:AX-KO5366)
・可設定 溫度資料記錄器的 ID 編號,方便多台裝置同時使用時識別
・可設定 溫度上限/下限警報值:若超過設定範圍,將在本體上顯示警報


記錄資料及已儲存資料檔案的顯示範例(連接外部溫度感應器 CH2 的情況)
CH1 表示資料記錄器內建溫度感應器的溫度,CH2 表示外部溫度感應器的溫度。

記錄資料的顯示範例 ~使用電腦上的 Internet Explorer 顯示時儲存為 CSV 檔案時的顯示範例 ~以表格方式開啟檔案(例如 Excel)

台灣 HACCP 食品原物料保存溫度指南(※2)

溫度分類與範圍(冷凍、冷藏、常溫)

冷凍保存(-18℃以下): 所有需冷凍的食品原料(例如肉品、海鮮等)應儲存在攝氏 -18 度或更低的溫度。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明確規定,冷凍食品的產品中心溫度必須保持在 -18℃以下。此溫度能使微生物生長趨於停滞,抑制腐敗和食源性病原菌增殖,確保食品原料在庫存期間保持安全。設備方面,冷凍庫應配備溫度計並定期除霜,保持清潔,並需在明確處設置溫度指示器並做好溫度紀錄。

冷藏保存(約 0~4℃,最高不超過7℃): 易腐敗的食品原物料(如乳製品、易腐蔬果、短期內加工的生鮮肉類)應保存於接近凝結點但不凍結的低溫環境中。冷藏庫應維持在 0~7℃之間,以減緩微生物活動並保持食材新鮮。

常溫保存(室溫環境): 不需低溫保存的耐儲存原料(如穀物、罐頭、乾料)可置於常溫倉庫。業者須確保儲存環境通風陰涼、乾燥潔淨,避免高溫高濕導致食材劣變或發霉。

法規依據與官方指引(GHP 等)

上述保存溫度要求有明確的法規依據,主要來自於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以及主管機關公告的相關指引。這些規範是根據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授權訂定,屬於食品業者的法定衛生基準。例如,GHP 明訂冷凍食品需存放於 -18℃以下,冷藏食品則不超過 7℃。

HACCP 計畫中的溫度控制:設定、監控與驗證

在導入 HACCP 的食品業者中,對原物料保存溫度的管控是 HACCP 計畫的重要一環。業者必須將上述法定要求融入自身的 HACCP 計畫中,透過明確的限值設定、日常監控以及定期驗證,確保冷鏈管理有效。例如,確保所有冷藏和冷凍設備的溫度符合規範要求,並有適當的監控系統以持續追蹤溫度變化。

(※2以上法規調查日期為2025/3/26,僅供參考。食品從業人員及業者,應以台灣當地法規以及HACCP協會所頒布的最新規範為最終考量。)

台灣 HACCP 對加熱後未立即供應食品的保管方法(※2)

保存溫度要求

熱藏(保溫):應保持中心溫度在 60℃ 以上,以抑制微生物生長。冷藏(保冷):如果熟食不是熱供,則必須將中心溫度冷卻至 7℃ 以下並存放於冷藏設備中。

熱藏食品的保存時間:熱藏熟食應在 4小時內售出或供應完畢,超過時間未食用的應予以丟棄。

冷卻後食品的保存時間:經冷卻後的熟食品從冷藏取出準備供應時,自冷藏取出後 6小時內須食用完畢或售出,超時應丟棄。

快速冷卻要求

快速冷卻是將煮熟的食品在適當時間內迅速降溫,以儘快避開危險溫度帶。應在 2小時內將食品溫度從 60℃ 降到 21℃,再於之後 4小時內進一步降到 7℃ 以下。

未達標的處置:如果發現無法在上述時間內達到目標溫度,應立即丟棄該食品,或重新加熱至安全溫度後再嘗試再次冷卻。

再加熱規範

已煮熟冷卻的食品在供應前重新加熱時,必須充分加熱至中心溫度達 70℃ 以上,以殺死可能殘存的細菌。

再加熱後的食品應立即供餐或保持在 60℃ 以上等待供應。同一批食品只允許再加熱一次,不應反覆多次加熱同一食品。

(※2以上法規調查日期為2025/3/26,僅供參考。食品從業人員及業者,應以台灣當地法規以及HACCP協會所頒布的最新規範為最終考量。)

詢問信箱:info@aandd.com.tw

艾安得股份有限公司
台北總公司
ADD: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206號11樓之2 
TEL: +886-2-2322-4722
FAX: +886-2-2392-1794


台中分公司
地址:台中市南區三民西路 241號2樓
TEL:(04)2378-5466
FAX:(04)2378-5467


高雄分公司
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文川路437號18樓
TEL:(07)359-1955
FAX:(07)359-2078